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行業(yè)協會、集團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出版社、中國標準化協會,各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滿足新時期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各項事業(yè)對標準化工作的新需要,確保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一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06-2020年)》對標準化工作提出的各項任務,經研究,決定批準籌建全國辛香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135個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含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具體名單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術委員會組成要求
(一)技術委員會組成應有廣泛代表性。技術委員會原則上應以企業(yè)為主體,由來自生產、使用、經銷等方面的企業(yè)和科研院所、檢測機構、高等院校、相關部門、行業(yè)協會(學會)、消費者代表、認證機構等相關方的代表組成。
技術委員會在組成上應具有代表性。涉及產品或與市場密切相關的技術委員會,同一單位擔任主任委員(含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含副秘書長)和普通委員的代表各不得超過1人,且秘書長和主任委員不得來自同一單位。
(二)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為相關領域專家。技術委員會委員必須是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和各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從事標準化管理的人員不得在技術委員會擔任職務。
?。ㄈ┘夹g委員會委員應達到一定數量。技術委員會應由25名以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分技術委員會應由15名以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根據需要技術委員會可設若干顧問委員(不超過5人),由國內知名專家擔任。
?。ㄋ模┕ぷ黝I域相互關聯的技術委員會在組成上應加強聯系。分技術委員會組成中應由技術委員會的委員擔任分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副秘書長職務。
負責制修訂國家標準領域密切相關的技術委員會,應互派委員。
二、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程序
(一)征集委員?;I建單位憑本通知向有關單位發(fā)函征集委員,并將征集委員函在本單位和國家標準委網站上公布。各部門、各行業(yè)、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和有關技術委員會應積極組織推薦本部門、本行業(yè)、本地方和本技術委員會有關專家特別是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的專家參加技術委員會。
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相關領域國內權威專家。
副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或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的代表。
秘書長由秘書處承擔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秘書處承擔單位技術專家。
副秘書長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或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的代表。
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
?。ǘM定技術委員會組成方案。根據委員征集情況,籌建單位召集包括委員推薦單位在內的有關方面協商形成技術委員會初步組成方案。
分技術委員會籌建時,所屬技術委員會有義務協助籌建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分技術委員會組成方案應征求所屬技術委員會的書面意見。
(三)研究標準體系框架?;I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本技術委員會負責制修訂國家標準領域內國家標準體系框架進行研究,形成本領域國家標準體系框架表初稿,用于指導技術委員會申報國家標準項目等工作。
?。ㄋ模蕚浼夹g委員會成立相關材料。秘書處組織有關專家填寫《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見附件2),填寫《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見附件3)、《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匯總表》(見附件4)和《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情況表》(見附件5),并根據《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和《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本通知規(guī)定及國家標準委對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支持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起草技術委員會章程、秘書處工作細則和近幾年工作計劃(包括擬制修訂國家標準項目及其進度安排,擬組織或參加的國際、國內標準化活動等),報籌建單位核準。
(五)申報成立技術委員會?;I建單位接本通知后,應在6個月內完成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并將成立技術委員會相關材料及申請成立文件(范文見附件6)報國家標準委。國家標準委將按有關原則對技術委員會成立方案進行審核批復。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籌建單位限期調整。
三、其他事項
籌建單位在技術委員會籌建過程中應與國家標準委保持密切聯系,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和協調。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向國家標準委反映技術委員會籌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相關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
聯系人:李治平
電? 話:010-82260705? 傳真:010-82260700
E-mail:Lizp@sac.gov.cn
附件:1.批準籌建的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名單
2.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
3.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
4.全國專業(yè)標準化委員會委員匯總表
5.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情況表
6.報送技術委員會成立方案文件范文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國務院各有關部委、行業(yè)協會、集團公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國標準出版社、中國標準化協會,各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各有關單位:
為滿足新時期我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fā)展循環(huán)經濟,建設資源節(jié)約型、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各項事業(yè)對標準化工作的新需要,確保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第十一個五年規(guī)劃綱要》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06-2020年)》對標準化工作提出的各項任務,經研究,決定批準籌建全國辛香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135個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含分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員會,具體名單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技術委員會組成要求
?。ㄒ唬┘夹g委員會組成應有廣泛代表性。技術委員會原則上應以企業(yè)為主體,由來自生產、使用、經銷等方面的企業(yè)和科研院所、檢測機構、高等院校、相關部門、行業(yè)協會(學會)、消費者代表、認證機構等相關方的代表組成。
技術委員會在組成上應具有代表性。涉及產品或與市場密切相關的技術委員會,同一單位擔任主任委員(含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含副秘書長)和普通委員的代表各不得超過1人,且秘書長和主任委員不得來自同一單位。
(二)技術委員會委員應為相關領域專家。技術委員會委員必須是在職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
國務院標準化管理部門和各地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從事標準化管理的人員不得在技術委員會擔任職務。
(三)技術委員會委員應達到一定數量。技術委員會應由25名以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分技術委員會應由15名以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若干人,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
根據需要技術委員會可設若干顧問委員(不超過5人),由國內知名專家擔任。
(四)工作領域相互關聯的技術委員會在組成上應加強聯系。分技術委員會組成中應由技術委員會的委員擔任分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副秘書長職務。
負責制修訂國家標準領域密切相關的技術委員會,應互派委員。
二、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程序
(一)征集委員?;I建單位憑本通知向有關單位發(fā)函征集委員,并將征集委員函在本單位和國家標準委網站上公布。各部門、各行業(yè)、各省級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和有關技術委員會應積極組織推薦本部門、本行業(yè)、本地方和本技術委員會有關專家特別是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的專家參加技術委員會。
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相關領域國內權威專家。
副主任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或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的代表。
秘書長由秘書處承擔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秘書處承擔單位技術專家。
副秘書長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原則上應為骨干企業(yè)、龍頭企業(yè)或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業(yè)協會的代表。
委員由相關單位向籌建單位推薦。
?。ǘM定技術委員會組成方案。根據委員征集情況,籌建單位召集包括委員推薦單位在內的有關方面協商形成技術委員會初步組成方案。
分技術委員會籌建時,所屬技術委員會有義務協助籌建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分技術委員會組成方案應征求所屬技術委員會的書面意見。
?。ㄈ┭芯繕藴鼠w系框架?;I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本技術委員會負責制修訂國家標準領域內國家標準體系框架進行研究,形成本領域國家標準體系框架表初稿,用于指導技術委員會申報國家標準項目等工作。
(四)準備技術委員會成立相關材料。秘書處組織有關專家填寫《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見附件2),填寫《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見附件3)、《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匯總表》(見附件4)和《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情況表》(見附件5),并根據《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章程》和《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本通知規(guī)定及國家標準委對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支持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要求起草技術委員會章程、秘書處工作細則和近幾年工作計劃(包括擬制修訂國家標準項目及其進度安排,擬組織或參加的國際、國內標準化活動等),報籌建單位核準。
?。ㄎ澹┥陥蟪闪⒓夹g委員會?;I建單位接本通知后,應在6個月內完成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并將成立技術委員會相關材料及申請成立文件(范文見附件6)報國家標準委。國家標準委將按有關原則對技術委員會成立方案進行審核批復。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籌建單位限期調整。
三、其他事項
籌建單位在技術委員會籌建過程中應與國家標準委保持密切聯系,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和協調。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向國家標準委反映技術委員會籌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做好相關技術委員會籌建工作。
聯系人:李治平
電? 話:010-82260705? 傳真:010-82260700
E-mail:Lizp@sac.gov.cn
附件:1.批準籌建的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名單
2.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登記表
3.全國專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登記表
4.全國專業(yè)標準化委員會委員匯總表
5.秘書處承擔單位在人員、經費及辦公條件等方面的支持情況表
6.報送技術委員會成立方案文件范文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